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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3121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9-08-18
标题 部队期间的风湿病,退役后能领补贴吗
内容 父亲是84年退役的老党员。在北京军区服役,服役期间因环境的风湿,退役档案有注明。年轻时还能坚持,现在岁数大了,受不了,不能停药了。今年战友聚会期间聊天得知隆尧县的一个战友也是风湿,退役后在当地民政申请的补贴,每月几百块,够药费了。我父亲想问下咱县有没有类似政策。有的话需要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谢谢!
回复人 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日期 2019-08-20
答复内容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残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慢性病范围要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应当由当事人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书面审请;二、户口本、三、退伍证;四、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是指:1、退伍档案中患慢性病记载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疗出具的患性病证明;2、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如果手续齐全可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咨询电话:588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