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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强化自然资源利用管理 助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时间:2019-06-26 09:00:00 至 2019-06-26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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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聚焦公众和社会关注的话题,架起政府与百姓沟通的桥梁。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这里是由宁晋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和县电视台联合打造的“在线访谈”栏目。本期的主题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助力县域经济持续发展”。欢迎大家的收看和参与。2019/6/26 9:00:00
  • 主持人今天来到“在线访谈”的嘉宾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薛刚。薛书记,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在线访谈”栏目。2019/6/26 9:02:51
  • 薛刚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与大家一起进行在线交流,借此机会,向关心和支持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欢迎大家踊跃提问,我将认真回答大家的每一个问题,并认真听取大家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全力推进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再创佳绩。2019/6/26 9:07:34
  • 主持人薛书记,很多群众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还不太了解,在互动交流前,不妨先请薛书记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职能及机构设置向大家做一简单介绍吧。2019/6/26 9:08:21
  • 薛刚根据宁晋县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1月28日宁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局内设8个业务股室:办公室、自然资源权籍股、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建设管理股、林业资源管理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股。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019/6/26 9:13:25
  • 主持人经过薛书记的介绍,我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有了一些了解。下面我们把时间留给各位网友,欢迎大家抓紧时间参与本期节目,现在,我们来看看大家都有什么问题?2019/6/26 9:15:32
  • 主持人网名为“天平秤”的网友提问,如何了解和获得土地出让的有关公开信息?2019/6/26 9:21:30
  • 薛刚目前,国土资源系统实现了严格的土地出让动态监管体系,土地出让、成交等信息均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如想了解和获得土地出让、成交的有关信息,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查询。2019/6/26 9:22:57
  • 主持人网名为“老百姓”的网友提问:我老家在耿庄桥,现在在县城做买卖,想在县城新宁村买一处农村住宅,可以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吗?2019/6/26 9:25:55
  • 薛刚不能,如果你是耿庄桥镇农业户口,只能申请本村集体的宅基地。如果你已经是城镇户口,则无权申请宅基地。2019/6/26 9:27:23
  • 主持人网名为“无所谓”的网友提问:我县空间规划什么时间编制完成?空间规划没有批准前,现在的规划怎么执行啊?2019/6/26 9:30:22
  • 薛刚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基本于2020年6月底完成。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即将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前,执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乡)总体规划。过渡期一般不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严守三条控制线,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修改城乡总体规划,原则上不得涉及强制性内容。2019/6/26 9:33:55
  • 主持人网名为“老周”的网友提问:我县的日照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19/6/26 9:37:51
  • 薛刚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规定,我县属于第二气候区的人口小于50万常住人口的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不小于3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为8时到16时。2019/6/26 9:41:28
  • 主持人网名为“比目鱼”的网友提问,我想养几只鹦鹉可以吗?需要办手续吗?我听说要办证,不办证的话犯法吗?2019/6/26 9:44:05
  • 薛刚可以驯养;需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后就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驯养了;未办理证件驯养野生保护动物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属于非法驯养。如您想驯养鹦鹉,可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资源管理股(0319-5804198)进行详细咨询。2019/6/26 9:44:45
  • 主持人网名为“路源”的网友提问:为什么没手续厂房占有基本农田的不拆迁?2019/6/26 9:46:59
  • 薛刚经核实,确实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占用基本农田建厂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由属地乡镇牵头予以拆除,如果不拆除或拆除不到位,按程序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拆除。同时,对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农田10亩以上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6/26 9:47:29
  • 主持人网名为“奋斗者”的网友提问:我儿子今年将大学毕业,面对就业压力,想自谋职业回家发展养猪业。请问我可以在自家的承包地里盖猪场吗?2019/6/26 9:50:36
  • 薛刚农户建设养猪场可以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需注意以下几点:1、不得占用基本农田;2、需事前向所属乡镇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3、需交纳复垦保证金,生产活动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将设施农用地复垦。具体办理所需资料可以到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咨询。2019/6/26 9:55:20
  • 主持人网名为“彩虹”的网友提问,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时间?原有权利证书是否一定要换新证?2019/6/26 9:56:22
  • 薛刚自2016年8月3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实行原有权利证书“不变不换”原则, 权利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依然有效,权利不变动,证簿不更换,待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簿。2019/6/26 9:57:21
  • 主持人网名为“实干”的网友提问,县城的小区方案是怎么批的?怎么建的?老百姓通过什么渠道了解?2019/6/26 10:00:55
  • 薛刚一个项目的建设方案首先要经我局初审 ,报县规委会审议确定建设方案,住建局、城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人防办、教育局等成员单位共同发表意见,在正式审定前还要通过报纸、项目现场和局公示栏对设计方案和规划许可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审批后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我局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前在施工现场设置公布牌对设计方案、规划许可情况进行公布,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如果想要了解其他更详细的情况,还可以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建设管理股进行详细咨询。2019/6/26 10:02:24
  • 主持人网名为“勇者”的网友提问,自己有一块已办理出让手续的工业用地,可以自行在该地块中进行房地产开发吗?2019/6/26 10:04:45
  • 薛刚不可以。已出让的工业用地,政府已明确受让人从事工业项目生产,受让人必须按照规定的使用用途使用土地,不得私自 改变使用用途,改变用途即为违法。如拟将此工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拿出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将土地纳入土地储备,并与土地使用权人解除权益关系后,按照新的规划用途,组织招拍挂出让。由竞得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2019/6/26 10:07:10
  • 主持人网名为“老农”的网友提问:今年春季有成片的杨树不能正常长叶,是什么虫危害的,怎样防治?2019/6/26 10:10:06
  • 主持人网名为“吉祥路牛牛”的网友提问:薛书记您好,我是城镇户口,我家在农村有祖宅,我父母去世前通过公证留给我,现父母去世。请问我可以继承祖宅吗?2019/6/26 10:13:48
  • 薛刚是春尺蠖危害造成的。春尺蠖是杨树最早发生的食叶害虫,在杨树萌芽至展叶期危害,一年发生一代,食量大, 危害时间短,极易造成大面积成灾。每年林业部门都会免费发放防治药品,希望各乡镇、村及时领取并按要求喷洒,防止病虫害发生。具体防治时期和方法请咨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果病虫防治检疫站(0319—5804198)。2019/6/26 10:14:53
  • 薛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业户口都可合法继承;但宅基地的使用权是该村农民集体成员才能享有的权利。网友这种情况,可继承父母的房屋所有权,土地随之使用,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了、或宅基地闲置 两年以上,该宗宅基地就应由村委会收回村集体。2019/6/26 10:16:18
  • 主持人网名为“公司”的网友提问:我是一个电缆企业,去年因违法占地接受处罚,政府已办理了征地手续,现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该地块出让公告,公开出让该地块。我因资金紧张,不想摘牌了,请问,不办土地出让手续,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吗?2019/6/26 10:18:52
  • 薛刚不可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批准合法使用土地。就你反映问题,该土地已征为国有,按规定工业项目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土地批而未供工作高度关注,集中完成了一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但仍有一些企业不负责任、不讲大局,认不清形势,不珍惜机会,依然不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这些企业本已违法,但按照乡镇建议和申请,县委、县政府挤出建设用地规模、新增用地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等有限资源,办理了征地手续。这些企业所占土地已征收为国有土地(属国家所有,已非企业个人资产),土地征回后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任何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均属违法,应对涉及企业给予严厉处理,限期拆除或搬离,腾退并交还土地。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委、县政府将挂账督办。目前,县政府正在建立“黑名单”台账并结合信用体系建设,将对违法占地企业采取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2019/6/26 10:20:43
  • 主持人网名为“爱运动”的网友提问:县城有规划的免费的运动场吗??有游泳馆吗?个人的都拆除了,都没有见到合法的建设。2019/6/26 10:25:57
  • 薛刚县政府高度重视文体设施建设,近两年建设的凤凰路北伸、民乐园东扩、339国道均设置了健身步道,民乐园全民健身中心正在建设中。在县城北部规划了一处体育馆,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施工前期手续,待体育馆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文体设施,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健身场所。2019/6/26 10:27:44
  • 主持人网名为“城里人”的网友提问:县城很大,这么大的县城连几个厕所都没有,请问将来有规划吗?2019/6/26 10:28:35
  • 薛刚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近几年我局对新规划设计、审批的住宅小区、公建等项目均要求在临街位置设置公共厕所,随着在建小区、公建等项目的逐步竣工,将极大方便周边群众。城管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对公共厕所整体布局和建设进行统筹。2019/6/26 10:30:19
  • 主持人网名为“商人”的网友提问:如若形成违法占地怎么进行整改?2019/6/26 10:33:04
  • 薛刚未经审批违法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就会形成违法占地图斑,被北京督察局、省委、省政府盯办整改。原来政策,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可组卷报批,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规划的,一律拆除。 最近,省市通知 自2019年5月1日起,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原则上不再为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补办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也不再补办用地手续。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由市政府把关,经主管市长签署意见,上报省政府省长办公会批准。在此提醒大家,任何建设行为(包括旧厂房翻建、换顶)必须向本乡镇“村镇土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告,未经审批同意,不准任何形式的动工建设。否则,面临形成卫片和拆除整改的后果,一律拆除,造成损失只能自负。2019/6/26 10:37:53
  • 主持人薛书记,针对目前我县的违法占地情况,违法占地整治和管控中需注意哪些问题?2019/6/26 10:38:15
  • 薛刚根据3月2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整治百日攻坚动员大会”会议精神,我县对违法占地整治和管控重点从五个方面做起。一是“鼓励”:乡村引进项目一律进园区,提倡集约节约用地;二是“引导”:省市园区外乡镇可上种植、养殖、生态类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按程序办理手续。基本农田不能建设设施农业;三是“打击”:严禁违法占地(包括基本农田、一般农田、未利用地等)建厂、盖房、硬化地面、堆放物料等一切改变土地现状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提醒”:任何建设行为(包括旧厂房翻建、换顶)必须向本乡镇“村镇土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报告,未经审批同意,不准任何形式的动工建设。只要厂区土地未办理正式的农转用手续,不管占用多少年,只要有新的建设行为,就会形成卫片图斑,需要整改;五是“忠告”: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所长要把住第一关口,发现、上报、制止违法占地是基本职责,视而不见、隐瞒不报、推诿拖延属失职渎职,默许、纵容违法占地、欺瞒组织要追责,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在此,特别警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分局)要履行各自职责,发挥好初始管控作用,对违法占地行为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查处和整改,同时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对已经形成的违法占地图斑和新发违法占地,要依法拆除整改,禁止拆后重建。2019/6/26 10:38:50
  • 主持人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2019/6/26 10:39:00
  • 薛刚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提质提速,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出台了《关于推进审批事项提质提速的实施意见》,并由县政府批转。一是实行“两不见面”制度,取消局内部审批环节;二是实行并联审批,相近事项同步办理;三是实行承诺办理,以土地预审意见代替土地证;四是实行多审合一,取消规划方案审查前置条件;五是实行“多测合一”,相关数据一次测定、股室共享。2019/6/26 10:39:20
  •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次在线访谈节目网友提问环节就要结束,下面有请薛书记对此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在线访谈做一下总结发言。2019/6/26 10:39:43
  • 薛刚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自然资源保护任重道远,关乎国计民生。今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助力全县经济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最后,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支持,由于时间所限,还有许多网友的提问不能现场答复,希望线下继续咨询交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为0319-5856668。同时,也挚诚欢迎广大群众对违法占地、违规建设行为进行举报,热线电话为0319-5892098。我们将认真倾听、梳理各位网友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视问题和不足,立行立改。欢迎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大家!2019/6/26 10:40:17
  • 主持人本次访谈活动到此结束,感谢薛书记参加此次访谈,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请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下期节目再见。2019/6/26 10:40:35
  • 薛刚再见2019/6/26 10: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