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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宁东新区核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时间:2020-01-02 17:23:12来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238号)和《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要求,现将《宁晋县宁东新区核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有关环境信息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宁晋县宁东新区核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和平大街、西到宁纺路、南至宁营大街以南物流用地、东到东阳路,规划面积约7.69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冀中南地区以发展光伏新能源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区。核心区规划培育发展光伏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工业旅游、文化教育等现代服务业。

二、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本规划实施后,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各企业产生的工艺废气均采用相应措施进行治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规划区各入区企业产生的废水首先进入各自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再生水厂出水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相应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城市的浇洒道路、绿化、景观用水以及工业用水等,部分外排。规划实施后,新增了入区企业的工业噪声源,但对园区的合理布局及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后,区域声环境质量仍可满足标准要求。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将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各类固废都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在采取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园区的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本规划的实施,使土地利用性质有一定改变,但园区内将建设各种绿地来改善生态环境。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要点

《环评》从污染防治措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三个层面对规划区建设提出了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针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不同特点,从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满足国家有关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综合论证,规划区选址可行,规划实施中,通过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理念,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规模与布局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联系方式和《环评》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宁晋县宁东筹备办放置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机关索取或查阅报告书,并可向环评单位咨询关心的内容及提出意见。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宁晋县宁东筹备办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84912230 电子信箱:njxdbgyq@163.com

环评单位: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女士
联系电话:15100111653 电子信箱:
939770219@qq.com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和单位,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区域开发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规划区布局是否合理、区域开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区域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区域开发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1:附件1

附件2:附件2


宁晋县宁东筹备办

2020年1月2日